2005年1月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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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是最好的“记录”
舒圣祥

  中央有关部门正在拟定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跟踪记录制度,将使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机制更加完善。“像法律文书一样严谨,如同邮局邮寄挂号信那般走一站就需要一站签字盖戳。”有关人士指出,建立这一制度的目的是要真实地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运行轨迹(见1月3日《京华时报》)。
  在跑官卖官等用人腐败现象依旧严重的今日,在追究用人失察责任呼声越来越高涨的今天,作为追查用人失察责任最主要依据的干部任用记录,原来竟是一本“糊涂账”:有用钢笔的,有用圆珠笔的,有的字迹模糊,有的有改动。这显然是配套制度的严重滞后。
  由于干部任用轨迹在记录上和管理上的混乱,问责的棒子很容易“打到棉花上”。这不仅不利于追究用人失察和用人腐败者的责任,也不利于整个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在这个意义上,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记录制度,“妥善保管好记录”,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百密总有一疏,百慎总有一漏。再完善的记录制度也难免被人做手脚,再妥善的保管制度也可能遭遇黑手的毁灭。高考录取制度不可谓不完善,可照样有“高手”肆意造假张冠李戴;公务员招录制度不可谓不完善,可依然有“能人”混水摸鱼滥竽充数……制度所共有的局限性决定了干部选拔任用记录制度的局限性。
  就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跟踪记录制度来说,“记在纸上”虽然必要,但却永远没有“记在心里”那般牢靠。什么才算是最完善的“记录制度”和最妥善的“保管制度”呢?答案是两个字:公开。信息公开,把信息记录进百姓的心里,这才是可保信息永远不被篡改和毁灭的最好“记录制度”和“保管制度”。
  试想,如果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时,能够更好地做到过程透明和信息公开,老百姓心里人人都有一本账,白纸黑字的“糊涂账”即使被篡改又能怎样?反过来,如果依然是关起门来搞干部选拔任用,就算有再完善的全程记录,“东窗事发”后谁又能保证一定会按照记录来问责呢?缺少群众监督的问责,对跑官卖官者又能有多大的威慑?